國務院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從 年 月 日開始施行。
答:1、 2003年9月1日
2、國家發改委建設部發布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從 年 月 日開始施行
答:2004年1月1日。
3、什么是物業管理?
答: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程序的活動。
4、什么是前期物業管理?
答:是指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由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所進行的物業管理。
5、物業管理活動的基礎 。
答:物業服務合同。
6、《物業管理條例》中對業主如何定義?
答:房屋的所有權人。
7、物業服務企業有哪些資質等級?
答:1級、2級、3級和臨時資質
8、物業服務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是誰?
答:前期物業管理中,前期物業服務協議是由業主和建設單位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企業和建設單位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是由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選中的物業服務企業直接簽訂。
9、物業管理用房的產權歸物業服務企業嗎?
答:物業管理用房屬公共設施,所有權應屬全體業主。
10、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可成立 個業主大會。
答:只能成立一個
11、業主大會會議可分為哪幾種?
答: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12、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 日前通知全體業主。
答:15日
13、業主大會會議可以采用哪兩種形式召開?
答:集體討論和書面征求意見
14、什么是專項維修資金?
答:是指根據法律規定建立的專門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資金。
15、物業服務企業可以聘用任何人從事物業管理活動嗎?
答:不可以。《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從事物業管理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更多精彩加物業社區微信:wysclub
16、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他人嗎?
答:不能。《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物業企業不能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他人。
17、業主家中財產被盜,物業服務企業是否承擔責任?
答:視情況而定。業主家中失竊,物業企業是否需要承擔責任,應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即:物業企業在有過錯的情況時應承擔過錯責任。如何界定物業企業是否存在過錯,關鍵看物業企業是否嚴格履行合同義務。
18、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應在物業所在的 指導下成立業主大會,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答: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19、業主大會的重大決定,如選聘解聘物業企業、修改管理規約必須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持投票 通過。
答: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20、對業主委員會委員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組織能力。
21、物業管理收費應當遵循 原則。
答: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原則。
22、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 交納。
答:建設單位。
23、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有線電視等單位應向 收取費用。
答:最終用戶。
24、什么是管理規約?
答:是指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共同訂立或者承諾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的有關使用、維護物業及其管理等方面權利義務的行為守則。更多精彩加物業社區微信:wysclub
25、建設單位制定臨時管理規約時,應該遵循什么原則?
答:不得侵害物業買受人的合法權益。
26、房子出租了物業服務費由誰來交?
答:《條例》規定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責任。
27、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有哪幾種方式?
答:兩種。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28、違反《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擅自處分屬于業主的物業共用部分、共同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處以多少罰款?
答: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
29、物業服務企業有罰款權嗎?
答:沒有。罰款是一種行政處罰行為,物業公司是一個企業是接受上業主委員會委托對小區物業進行管理的民事主體,所以沒有罰款權,但物業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當事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金。
30、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區域的水電費如何攤銷?
答: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公共區域的水電費已計入物業管理成本,應作為物業管理費的構成部分,不存在攤銷。
31、業主和建設單位產主糾紛,可以以此作為拒交物業服務費的理由嗎?
答:不可以。因建設單位和物業企業分別屬于兩個獨立的法人,商品房的買賣和物業管理屬于不同的法律關系。
32、業主裝修房屋時,需要告知物業服務企業嗎?
答:《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裝飾房屋時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企業應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
33、什么是業主委員會?
答:是經業主大會選舉產生,并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代表和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的組織,并對業主大會負責。
34、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 個月前,應召開業主大會會議進行業主委員會的換屆選舉。
答:2個月。
35、如果業主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該怎么辦?
答:及時交納物業服務費是業主的主要義務之一,如業主拒絕交納服務費,業主委員會可以督促其限期交納,物業企業有權要求其限期交納并按規定收取滯納金。如業主仍不交納,物業企業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訟。更多精彩加物業社區微信:wysclub
36、《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什么時間開始施行?
答:2003年9月1日。
37、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與居民委員會之間的關系?
答:業主大會是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行使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的一種形式,它的職能主要是民事的。
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它的職能大都帶有社會公共性。
兩者的目標是一致的,都是為了給業主或居民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業主大會、業委會應支持居委會工作,接受其指導、監督。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應當告知相關居委會,并聽取居委會的建議。
38、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工作經費《條例》如何規定?
答:《條例》規定:“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開展工作的經費由全體業主承擔。
39、《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中規定對不同物業如何定價?
答:物業服務收費應當區分不同物業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40、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第四次的規定業主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 。
答:專項維修資金。
41、決定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并監督實施是 的職責。
答:業主大會。
42、住宅物業、住宅小區的 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 的業主,應按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答:非住宅物業。
43、專項維修資金屬 所有。
答:業主。
44、專項維修資金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 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答: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
45、挪用專項維修資金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專項維修資金,給予警告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挪用數額以下的罰款。
答:2倍
46、前期物業管理動用維修資金,必須事先經 。
答: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審核。
47、單幢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大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誰承擔?
答:整幢住宅的業主共同承擔。
48、居住區范圍內的共用設施大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誰承擔?
答:居住小區內的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49、業主轉讓住宅時,其維修資金帳戶中剩余部分的費用不予退還,隨 同時過戶。
答:房屋所有權。
50、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屬人為損壞的,其維修、更新費用由 承擔。
答:責任人。